- 蒙藏院
- 官署名。 辛亥革命后, 废清朝的理藩部, 没蒙藏事务员, 掌管蒙古、 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事务, 直属国务院, 设总裁、 副总裁各一人, 简任, 分总务处及民治、 边卫、 劝业、 封赍、 宗教五科。 民国三年(1914), 升格为蒙藏院, 直属大总统, 仍设总裁、 副总裁, 分总务、 秘书二厅, 及第一第二两司。 第一司辖民治、 劝业、 边卫三科, 第二司辖封叙、 宗教、 典礼三科。 十七年, 国民党政府改设蒙藏委员会。
* * *官署名。 辛亥革命後, 廢清朝的理藩部, 沒蒙藏事務員, 掌管蒙古、 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事務, 直屬國務院, 設總裁、 副總裁各一人, 簡任, 分總務處及民治、 邊衛、 勸業、 封齎、 宗教五科。 民國三年(1914), 升格為蒙藏院, 直屬大總統, 仍設總裁、 副總裁, 分總務、 秘書二廳, 及第一第二兩司。 第一司轄民治、 勸業、 邊衛三科, 第二司轄封敘、 宗教、 典禮三科。 十七年, 國民黨政府改設蒙藏委員會。
Chinese Collegiate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bureaucratic ranks (Simple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). 2013.